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新聞稿105.10.16 【程序不正義 何來共識?】 堅決反對民進黨所提出之65歲延退方案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10月13日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開第16次會議,討論退休年金「領取資 格」。會中委員討論熱烈,依往例開會達三個小時,並未做任何表決,亦未有任何共 識。然總統府會後卻發出【聚焦討論請領資格,形成具體趨同意見】新聞稿,表示標 準請領年齡將延至65歲,致媒體大幅報導。此一完全與事實不符的新聞稿,加上年改 會林萬億執行長對媒體所言,已嚴重違反年改會決議所定之議事規則,不僅凸顯總統 府的不當作為,未遵循年改會之議事規則,亦已造成社會大眾錯誤的認知。 天下雜誌對年金改革的報導迴避了什麼議題?吳南嬿 撰 最近天下雜誌年金改革的報導出現了一個現象,就是刻意忽略或幫政府卸除在 退休基金的投資績效不彰方面所需負的責任。這讓人不禁要問,天下雜誌的「天下 」究竟是人民的「天下」?還是政府的「天下」? 對年金改革的的主張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 年金制度的改革,應該以溫和、漸進的手段,提出近、中、長期的計畫,政府不能完全沒有方案,發動民粹抹黑的鬥爭,政府是軍公教警消的雇主,不能用不對稱的權力壓迫受僱者。 政府該不該負退休金的最後支付責任? 吳南嬿 撰 ~~如果一個金融機構,集訂定法規、強制收費、管理、投資等角色於一身,請問:它需不需要負最後支付責任?~~吳南嬿 年金議題開打至今,政府究竟該不該負退休金的最後支付責任,一直是某些媒體和年金委員質疑的議題。例如:年金改革委員葉大華女士就認為需要討論「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的合理性」,天下雜誌的「多繳錢,就可以多領退休金」一文中,則強調「公保與軍保為財務自給自足,自負盈虧的基金,若有財務缺失,只能由調高保費來支應」。 真的是這樣嗎? 劫奪他人的儲蓄來濟貧就是年金改革的公平正義? ~年金改革委員葉大華女士沒有告訴我們的事 吳南嬿 撰 在風傳媒的報導「月退休所得超過4萬者領走2160億 葉大華:將提兩階段式年金改革」提到:「葉大華指出,根據社民黨統計,台灣月退休所得超過4萬元的有31萬人,就領走近2160億元;反觀退休所得在1萬元以下的有231萬人,卻只領到1251億,事實上退休人數跟年金支出是呈現「逆分配」,非常不符合退休制度關於老年經濟安全的公平原則。」 您知道葉大華女士沒有告訴我們什麼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