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教師會「申請入會」表單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二種: 一、一般會員:凡本會組織區域內之各級公私立學校、教育機構教師(含退休)及職工, 均得申請加入。惟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 二、榮譽會員:不能成為一般會員者,認同本會宗旨,申請加入本會者。 第九條 申請成為本會一般會員之程序如下: 一、填寫入會申請表,送交本會所屬學校「支會」並繳交入會費 。 二、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後,正式成為本會之會員。 第十條 申請成為本會榮譽會員,應填寫入會申請表,送交本會承辦單位,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 並繳交經常會費後,為榮譽會員。 第十一條 會員依本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及本會提供之各項服務。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代表大會及理事會之決議、按時繳納各項會費之義務。 第十二條 本會之一般會員,得依規定選派代表出席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出席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享有提案、發言、表決、選舉、被選舉、罷免等權,每一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被選舉權不限於會員代表。
我們代表誰? 新竹縣教師會93.03.27成立 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100.05.28成立 新竹縣教師職業工會105.11.16成立 新竹縣教師工會(三會統稱)聯合辦公室105.11.16成立 新竹縣教師工會是由新竹縣內教育領域的各類人員所組成的組織,目前大部份的會員為現職的各級學校教師;除此之外,也有學校職員工加入本會。目前本會約代表一千二百名教育人員,為他們在各類議題中發聲。 我們的任務和責任: 一、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二、維護本縣教育業職工之專業自主權。 三、保障本縣教育業職工之權益及生活品質。 四、提昇本縣各級學校教育品質。 五、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及教育勞動者權益相關政策、法令之制訂與修正。 六、團體協約之協商、締結、修改或廢止。 七、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或監督與教師權益有關之法定組織運作。 八、辦理本縣教師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動。 九、訂定本縣教師專業倫理規範。 十、推動本縣學校教學環境之改善。 十一、推動本縣教師勞動權相關之教育訓練及組織發展。 十二、依法從事公共事業、合作事業、文教事業、投資事業之創辦及文宣刊物之發行。 十三、辦理會員之福利、服務及文康聯誼活動。 十四、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之行使。 十五、會員之輔導支援及糾紛調處。 十六、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 十七、其他合於本會宗旨及有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我們在全國各地的盟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