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教育政策
要找出答案 先問對問題(2)
吳南嬿 撰
在上一期「要找出答案 先問對問題(1)」一文中,我們說明翟本喬先生提出應解決的教育問題--「如何讓好師資得到應有待遇?」,可能造成政策執行的扭曲,對於召募及留住好師資沒有多大助益。本期我們將解說其第二個教育問題--「如何淘汰不良師資」,其執行面可能出現的問題。
不良師資或不適任教師該不該淘汰(這裡主要指的是教學不利之不適任教師)?相信大家沒什麼歧見。所以,問題不是出在要不要淘汰不適任教師,而是不適任教師這個議題本身就是許多不同層面的問題。為了讓不適任教師議題具體化,我們就教育實務面提出下列問題:
1、何謂不適任教師?
2、什麼原因會產生或造就出不適任教師?
3、為何不適任教師能取得教師證照?
4、每個人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認定是否會有所不同?
5、教師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認定和一般人是否會有所不同?
6、有沒有不適任教師的認定標準?若有,要達到何種程度可被歸類為不適任教師,並需要離開這個職場?
7、我國的師資培育有提供準教師「不適任教師」的概念嗎?
8、可以用持續性的專業發展來解決不適任教師的問題嗎?
9、可以用前端的篩選機制降低不適任教師進入教育職場的機率嗎?
10、學校或教育大環境是否會造就不適任教師?
為什麼要提出上述問題?因為只要不適任教師出現,對孩子、教師本身、教師同儕、教學士氣和教育環境都是一種傷害,更是教育資源的損失。此外,如果我們認為 不適任教師只會減,不會增,淘汰一個就少一個,淘汰光了就沒有了,翟先生的命題也許成立。但實務面並非如此,有的不適任教師甚至是因為進入教職之後缺乏協 助,對教學環境不適應才成為不適任教師的。所以,如何降低不適任教師出現的機率,我們可以參考芬蘭、新加坡及美國的做法。
芬蘭和新加坡的作法類似,都是在源頭把關。也就是說,與其處理不適任教師,倒不如透過選才機制,召募優秀人才進入教育職場:芬蘭約十取一,新加坡召募前三 分之一。只召募好老師還不夠,還要能幫助好老師成長及擁有不同進路,才是留住好老師之道,所以,這兩國的優良師資培育及在職進修,都能讓教師在職場中精益 求精。此外,由於老師還是會出現不同性向的情況,故新加坡還建立在職教師分流制度(教師、教育行政和教學研究),讓不同興趣及性向的人才能在教育體系中找 到自己的一片天。一個能召募、協助教師專業發展並能留住好老師的制度,出現不適任教師的機率自然大減。
至於美國,則可參考其「同儕協助與同儕檢視(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簡稱PAR」制度。這是輔導初任教師及協助不適任教師的制度,同時也是決定老師是否能繼續留在教育職場的制度。這個制度的推動者為美國的 托利多教師工會,主要是為了解決美國教師高離職率所造成的人力損耗及資源浪費。透過PAR,不僅讓初任教師擁有可模倣的教學典範,也幫助初任教師解決教學 問題,快速提升教學效能,擁有教學自信。至於無法通過PAR檢驗的初任教師,則會離開職場。這算是成本花費較低的制度。至於已取得終身職的不適任教師,在 經過校長或教師工會提報後,也可能進入PAR,如果無法通過PAR,也必須離開職場。由於透過PAR而被解聘或不續聘的老師,極少提出訴訟,相對也能節省 許多處理不適任教師所衍生的後續成本。
從上述這三國的制度可以發現,不適任教師議題的處理,還是要從積極面下手。從選才就降低不適任教師出現的機率,再透過優良的師資培育、在職進修、多元進路做後盾,強化教師素質,增加教師的成就感及工作滿意度,才是處理不適任教師議題的治本之道。
參考資料:
Asia Society, How Singapore Developed a High-Quality Teacher Workforce
Lorin W. Anderson & Leonard O. Pellicer, 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
Pasi Sahlberg, Q: What makes Finnish teachers so special? A: It’s not bra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