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人事處前處長劉東和先生去年退休後,自國立清華大學調任的新任處長陳家士於105.01.07正式上任。
陳家士處長為政治作戰學校法律系學士、國防大學法律學系碩士,78年特種考試軍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及格,並於98年通過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曾任職臺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科長、股長、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福利互助委員會專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處股長、教育部人事處科長及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主任,自基層職務逐級歷練,工作勤奮務實,在各單位服務時皆受到長官及同仁愛護及信任。
在陳處長的經資歷中,我們可以發現他與教育界的緣分很深,對於基層人事同仁應如何提供教育伙伴的協助,自是了然於胸。
從他能在校長會議上留到和與會人員座談,並一一回應相關問題與訴求,我們更能肯定地知道他對於竹縣校園人事的現狀已下過功夫,以最快的方式、速度進行了解與掌握。
我們於上週四去電陳處長辦公室表達拜會之意,陳處長非常明快地與我們敲定本週三下午的見面時間。
在交談過程中,本會特別向陳處長提出學校人事業務由幹事兼任,原本幹事協辦之文書資料檔案管理、出納、、、、、、等等與教學無關工作,又回到教師身上,無法完整地做好教學與照顧學童之工作,請陳處長全力協助、改善。
此案,陳處長非常善意且明確地做了回應,表達他對這部分現況的看法與解決構想:
1、 到任後僅以專業、關懷,來勉勵人事處同仁提供優質的、富人文關懷的服
務。
2、 長期支持教師應該在專業上提供孩子最佳品質的受教權益,學校人事業務亦
應回歸專業人事來服務。
3、 目前,部分學校仍應由幹事兼任,有其不得不的因素:
(一)經費困難,但竹縣相關經費編列額度比例,已遠遠超過其他縣市,可見縣長
對教育的投資是非常重視的;經費部分他將盡力再與財主單位溝通,儘量再
予以寬列以求改善。
(二)人事人員前往偏鄉地區任職的意願不高,雖以在地人力承辦一年人事業務之
經驗者給予任用資格作為誘因,人力依然難求。此部分亦會繼續努力,以改
善幹事兼任問題。
另外,陳處長對於我們經營會務的方向與努力表達認同與支持,也提供我們可以利用承辦、協辦教育處的研習活動經費,來提升本會在專業發展與宣揚會務的機會。
我們目前以計畫方式爭取的研習活動經費只有精進課堂教學部分,每年暑假一開始就辦理的夏日涼補就是此項經費所支應。
隨後,理事長吳南嬿老師與陳處長就教師專業的有效發展、增能合宜方式、、、等等也進行相當程度的交流,陳處長在教育專業領域上也是非常博學,與南嬿老師從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認知心理學、社群有效發展方向與方式、、、等等,到道德教育如何配合閱讀來落實;雙方最大的共識即是在教師職場上,守住教師專業的主導地位才能有效影響教育政策與爭取教師相關權益。
會晤時間大約兩個小時,在我們告辭之前,陳處長再次向我們表達,他感受我們為教育現場爭取提升人事人員與幹事編制員額的需求與努力,他會盡力想辦法來提升;除此之外,他也會請專業人事同仁以「專業、關懷」來提供服務、以維護校園教育人員的應有權益。
此行,我們感受到陳處長對於教學現場問題及校園人力需求的了解與熟悉,更感受到他回應我們提出之訴求的善意。希望竹縣在陳處長努力之下能夠提供教育伙伴更優質的人事業務服務,逐步克服各項困難、滿足基層教師需求、提升教師士氣,讓我們竹縣的孩童受到更好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