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4.04.29(三)14:00
地點:縣府B棟六樓第三會議室
人員:吳南嬿理事長、沈靜濤科長、郭榮祥秘書長
致詞、感謝:略。
主要處理事項:
一、對於縣內聯合介聘委員會的組成以及運作方式、檢討,希望能在今年此項任務
完成後,儘速召開檢討會及早討論。
今年度仍有不予排序情事發生,如果,一開始即知不符學校任用之條件,應該
告知並不予進行後續之面試或試教。公布內容應該是:未有符合條件者報名。
沈科長:成功、博愛兩國中是為了吸收超額協調。其他,出現此狀況學校都已一一
去電請學校說明。
二、感謝教育處協助本會借用體育場之場地作為會務辦公室之用,我們想知道目前
進度,或是我們可以往哪些方向去努力,請惠予指導。
沈科長:劉處長很關心此事,目前應該是財主單位對於要完全無償借用有意見,劉
處長交待體健科范科長繼續努力中。可能出現的狀況有:1.無償借用,僅付水
電維護費用。2.有償租借,但以優惠方案處理。
三、有關導師請事病假所衍生之代導師鐘點費問題,上次之共識是由教育處向教育
部反應應給予設定原則即可,讓地方有彈性處理空間。經費部分,反應結果若
OK的話,由縣府編列。請問:目前進度?教育部是否已有回應或教育處是否有
因應措施?
沈科長:曾於相關會議中反應,教育部迄未做出明確之處理方案;會再以正式函文
給教育部並副知貴會。
四、關於儘速修訂本縣教育處網站公告之各項法令規章,上次共識是分頭進行,整
合修訂意見,早日讓本縣法令規章與時具進。
(一)校長遴選部分,新修訂版本預計何時可以公告?
邱縣長同意「儘速修訂新竹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及委員會設置要
點,並明訂增設教師組織代表」,是否儘早進行修訂?以利今年度遴選委員
會之適用。
(二)縣立高中組織規程部分修訂進度與內容,大概何時可以公布適用?
(三)評量補充規定部分,是否已完成?
(四)「學校教師差假期間所遺課務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的制訂,預計何時進
行?
(五)教師寒暑假返校日數的協商,是否方便擇日進行?
沈科長:
(一)「修訂新竹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及委員會設置要點」,目前
法規小組覺得修訂版本內容有爭議之處,尚待進一步釐清。依修訂程序與進
度來看,今年要適用可能有困難。
(二)縣立高中組織規程部分應該近日就會公告。
(三)評量補充規定部分已完成,不必送法規小組審議,近日會公告。
(四)「學校教師差假期間所遺課務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的制訂,已著手擬草
案,請給承辦人一些時間,草案出來,也會邀請貴會一起討論。
(五)教師寒暑假返校日數的協商部分,待請示處長後儘速來進行。
五、幼兒園導師午餐指導費部分,上次共識為:應全縣統一為宜,無法全有應該全
部沒有,但宜爭取全部都有;由幼教科統一處理、答覆。請問:目前進度?處
理方式?
沈科長:將請幼教科儘速公告並副知貴會。
六、到校視導考評方式,本會會員前不久又反應,不知目前教育處是否已確定未來
之視導方式?
沈科長:目前規劃為集中式進行,再佐以訪查部分平時提送相關資料遲緩或未送學
校。
七、尊重受雇者之基本勞動人權為普世價值,教師依法籌組之工會。
感謝邱縣長與邱處長同意「支持並協助配置新竹縣教師(工)會長期會址,每
年編列補助教師(工)會幹部訓練、教師專業成長、、、、、、等等經費;對
於教師(工)會所舉辦的各項重要研習及活動以公假排代的方式處理」。
沈科長:會址部分剛才已經說明,會繼續努力協助爭取。其他部分也都會盡力協助
、給予,或請貴會來文,我們再以專簽處理。
八、本會共同會務假時間訂為每週四下午,人員包括理監事、學校理事長、總幹事
、學校聯絡人,從104學年度起,我們於五月底、六月初行文貴處惠予同意,時
間點是否恰當?
沈科長:這部分關係範圍較廣,是否由貴會正式來函,由本處討論研議後,給予答
覆。
九、新竹縣原私校退撫基金歷年提撥收支不足差額,在縣府努力逐年撥補下,至前
年八月一日止,尚有4,416,407元之缺口待補足;縣長同意提撥補足原私校退撫
基金新竹縣應提撥之差額」,請問目前實際待補足之金額大概多少?
沈科長:目前尚未撥補之金額為1,696,736元整。也就是自貴會向縣長提出,邱鏡淳
縣長於103.11.03簽署後,迄今已撥補了2,719,671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