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新聞稿】發稿日期:2014 年 5 月 28 日
修法一旦偏廢,將使幼托整合成為歷史笑話
按5月29日,立院教文委員會將針對十個幼照法修正案審查。實施了二年半的幼托整合正面臨嚴峻挑戰。兩年來除了統一改名幼兒園之外,存在的是30年不變的班級人數,許多幼兒園教保員依然低薪、高工時、高流動率,勞動檢查一樣多不及格,公幼『有師有保』的雙軌人力新制果真造成分工上的困境,所謂職涯階梯尚未形成專業領導,而為了原托兒所教保員工作資格竟然變成修法『去教師化』的鬧劇,全教總嚴正要求立法院應符合民眾期待。並提出三點訴求與說明:
提案去掉『大班至少一師』是抓錯藥方
幼照法十八條規定:五歲以上班級至少一師,比起中國『二師一保』或過去我國實施了幼稚教育法規定的『二師』已是相形見拙的低標,除非要徹底否定幼教師培專業,否則去掉這低標後,等於可以找教保員全面接管幼兒園,以多數低薪、流動率大的人員生態,將帶給國人何種教保品質,可想而知。原托兒所教保員並不是人人帶大班,現在每個大班也依然可以有一位教保員,但為了維護這些教保員的完整工作資格,給予最大工作機會,以免因國家制度變革而造成工作資格不足,則給予進修取得教師資格的管道應該暢通,進修規定學分則成為教師,不進修相關學分則繼續當教保員,不做強迫。
待遇欠佳、不分教保的困境被忽略
教育部強調要建立逐階的教保人員生涯發展,但事實上多數私立幼兒園對教師與教保員的待遇差距很小,主管機關普遍未依法協助組織或參加教保服務人員團體,而且在以勞基法工時核算之下,普遍月薪都在二萬一千到二萬七千之間,私幼不願提供透明的財報,不願給員工合理的薪資,卻寄望回到二保的超低標人力,最後被壓榨的是教保人員。全教總主張:立法院應要求所有幼兒園必須有進一步的財務揭露,以留下願意善待教保人員、能通過勞動檢查的優質幼兒園。
優先招收不利幼兒,公私生師比應有別
民國七十年代,公幼即每班收30人,當時並無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事過三十年,每班30人一成不變,家長要求更細膩,又需優先招收五種不利條件幼兒,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不思增加公幼班級數量,卻拚命維持高標的班級人數,來撐住幼兒入公幼機會,對於不利幼兒比例太高,又沒有任何配套,將使公幼服務品質打折,形同幼照中的新標籤。全教總肯定支持陳淑慧與邱志偉委員所提修正案,並可採『逐年緩降、公幼先行』的作法。事實上,公幼或大型私幼釋出的減招名額,也給有心堅持的中小園所生存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