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欣賞》
簡介撰寫 吳南嬿
是什麼原因讓我們做事情的時候樂在其中?是物質獎勵?還是任務很容易達成?心理學家暨行為經濟學者Dan Ariely指出,從許多人類行為研究發現,人們之所以投入某項任務,往往是因為那個任務的「意義」。
他用許多案例及行為實驗證明,當一項任務被賦予「意義」時,執行任務者會較可能會樂在其中。舉例來說,有一組人馬被要求創造出一款當紅的產品,可是後來執行 長直接取消他們的項目,讓他們的工作士氣大大受損。在那之後,這些工程師開始晚到早退,而且開始不當使用公帳。Ariely詢問提升他們士氣的方式,這些 工程師提出許多方法,包括當眾發表他們的作品、請他們製造一些原型並測試他們等。總之,要讓他們的辛苦被看到,不能讓他們覺得他們的辛苦都是白費的。
另外,付出的心力也會決定對任務的熱愛程度,如果工作過於簡單,反而會讓工作的滿意度下降。比如說:1940年代曾經出產的蛋糕預拌粉,讓許多家庭主婦只 要加水調製,就可以烤出美味的蛋糕。結果,這樣的商品並未獲得大眾的喜愛,因為它幾乎沒付出心力。後來,產商對商品做了些調整:除了加水之外,還需要自己 加蛋和牛奶。這個比較需付出心力的商品反而讓消費者更喜愛。
總之,若要讓人們喜愛自己的工作或任務,除了物質獎勵之外,意義、創造、挑戰、所有權和身份都很重要。若能夠把這些元素都加進去,就能讓任務執行變的更有效率,員工會更樂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