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4年4月9日
410二十週年 全教總:停止汙衊撕裂 以反省帶領教育發展
今年是410教改二十週年,近來,各界對410得失分別進行了檢討與究責。教師評鑑推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小學校長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日前共同發出「5分鐘看懂教師法修法」文宣,接著並將擇期發起所謂「新410行動」,要求「讓狼師離開校園」,要求「教師評鑑入法以淘汰不適任教師」。
如果時至今日,制度真的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教師組織將義無反顧加入共同號召改革,問題是,如果前揭指控根本不是事實,社會又該如何看待這樣高舉教改大旗,實則汙衊教師的抗議行動?
痛心校長協會帶頭汙衊教師
全教總可以理解不同團體難免有不同看法,然而,討論教育問題不能流於情緒宣洩,不能胡亂栽贓,不能不回到專業的主軸。
我 們感到萬分無奈,有關教師工會的正面意義,教師評鑑的嚴重副作用,以及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雖然教師組織已經多次做過澄清,然而,相關團體還是繼續 以錯誤資訊誤導輿論,按照這些團體描述的,台灣的老師彷彿成了工時最短、勞動條件最優渥的工作,甚至說出「除非國家倒了,老師永遠都不會被解聘」的話來。
事實上,依現行規定,「校園狼師」、「嚴重體罰學生的老師」、「知悉校園性侵害事件而未通報者」、甚至連「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的教師,根本都無法留在校園任教,時至今日,教師如何可能成為校園裡的特權階級?
這幾天,不知道有多少老師看到校長協會加入對教師的攻擊而沮喪,不時聲稱是教師教育夥伴的校長協會,長期抹黑台灣教師工時世界最低云云,老師們感慨,難道 這些不必上課的校長不知道教師的工作內容?校長協會四處抱怨「有責無權」,社會大眾或許不知道的是,校長對於教師之成績考核,不僅可以「覆核」,還可以用 「變更」之方式,一個人就能決定教師最後的考核結果,只要校長願意負起責任,所謂的不適任教師怎麼可能無法處理?
請問,發起「新410行動」的校長協會,究竟代表了多少校長?校長們能接受與一起工作的教師被這樣污衊?
深刻反省410 而非消費410
八十三年的410遊 行是解嚴後對於教育解放的總放送,因此要解開過去的控制系統和管理主義,重建國家和教育的關係,重建教育和教師的關係。四項訴求的意義分別是:用小班小校 去破解管理主義,用教育基本法去確立教育新秩序以及學生受教權,用廣設高中大學去解除過時的經建人力規劃管制,用教育現代化去還原教育的專業與多元。
然而,從政策倡議到執行列管,落差是人人看得見:小班小校變成順著少子化再減少,人數減少速度抵不過媒體生態和3C 亂流對教育的衝擊,甚至小班還沒發揮效果,就被財政效益考量打敗;教育基本法的精神,光是教育經費,就背棄公開性審議,依然隨縣市長好惡來給予,家長參與 經常變質由家長職業代表參與;廣設高中大學更是用技職專校升格來替代,這些作法都使教育的變化令人搖頭。用現代的說法,就是「410被山寨化」了。
改革抄近路趕快車,執行打了折走了樣,能夠究責嗎?410的倡議團體後來不乏進出中央或地方的教育行政機關任職者,大家可以平心靜氣反省:是不是把太多人 都當成敵人了?是不是太過陣營化了?是不是突破不了最高當局的右派思維?我們相信;不管是10年、20年,沒有反省就不會有成功的教改,願意反省就能再 起,要是幾個團體隨便插個旗,拉幫結派,就說要來個「新410教改」,教改永遠得不到它應有的肯定。
為了孩子,親師必須合作
如果「410經 驗」對台灣教育有什麼意義,不就是記取民粹決策的教訓?不就是讓重大教育政策回歸專業主軸?教師必須接受公共監督,但教師無法接受無理的汙衊抹黑,為了台 灣教育長遠的發展,全教總呼籲所有支持親師合作的校長、家長、教師共同抗議教育專業被踐踏,抗議親師互信被撕裂,全教總願以更多的反省與行動提升教育專 業,推動親師合作,因為這是我們對孩子共同的責任。
附件
全教總針對「新410行動」的回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教師評鑑推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小學校長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將發起「新410行動,全國教育不爽日」抗議活動,並且提出「壞老師離開校 園:讓孩子家長免於體罰與狼師的恐懼」、「要求教師評鑑入法:不再吃大鍋飯,要求評鑑綁考績」、「反對教評會黑箱作業:師師相護,惡師日益囂張跋扈」等訴 求,這些團體還做了「5分鐘看懂教師法修法」簡報。
教育團體關心教育事務是好事,但如果提出的主張有違教育專業,甚至不符實際情況,就有必要加以澄清,以免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一、關於對教師工會的誤解
為了反對教師工會,「新410」不惜扭曲工會概念,主張關廠工人、外籍勞工等弱勢者才是勞工,此前,中小學校長協會幹部也曾多次抹黑教師工會,並主張削弱教師既有勞動條件。對此,我們雖然已經習以為常,但還是不禁要問:勞動人權概念真的那麼難理解嗎?
正解:只要是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都是勞工,包括科學園區工程師在內,所有勞工也都應該擁有組織工會的基本權利,教師既是專業的教育工作者,也是受雇於人的勞工,兩者毫無衝突。
二、除非國家倒了,老師永遠都不會被解聘?
「新410」將台灣的老師說成彷彿是全天下最優渥、最輕鬆的工作,甚至說出「除非國家倒了,老師永遠都不會被解聘」的話來,目的在讓老師成為全民公敵,成為輿論批鬥的對象。
正解:教職早已不是鐵飯碗,依教師法第十五條規定,超額教師如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就可以資遣。此外,經查證屬實後,「不適任教師」亦必須予以解聘、停聘、不續聘,怎麼可能出現「永遠都不會被解聘」的現象?
三、教師授課時數世界最少?
「新410」批評中小學教師上課時數全世界最少,這是幾年前錯誤的資料,這些團體為了抹黑老師,竟然繼續拿來使用。
正解:非 教育圈人士不懂教師工作性質或許不稀奇,稀奇的是中小學校長協會居然也在其中。稍有專業常識的都知道,教師授課時數只是工作時數的一環,舉凡教師「班級經 營相關工作」(如學生輔導或管教、與家長溝通…),「支援學校行政相關工作」之時數,都是教師的工作時數,這還不含備課時間,更別說批改、指導作業時間、 參加校務會議、教學研究(領域)會議及校內各種委員會議,難道老師只需要負責上課嗎?依此邏輯,不用上課的校長,豈不成了「零工時」?
必須再次指出,台灣中小學學生在校日數、總學習時數都名列世界前茅,在台灣教師編制仍然偏低下,台灣老師的上課時數怎麼可能世界最低?口口聲聲宣稱要提升教育品質的團體,卻以抹黑鬥臭老師為樂,實在讓人不可思議。
四、教師考績幾乎百分百甲等?
「新410」批評教師考績幾乎百分百甲等,校長協會甚至主張要引進「家長代表」、「社會公正人士」進入各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正解:教 師組織支持依法核實進行教師成績考核,但關於教師成績考核制度,最沒有資格發言的就是中小學校長,依現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 校長對於教師之成績考核,不僅可以「覆核」,甚至還有「逕核」之權,亦即,只要校長敘明理由,可以直接將不適任教師的考績打「乙等」(4條2款)、或「丙 等」(4條3款),法制上已經賦予校長這樣明確的權限,請問,教師成績考核如果有問題,難道不正是校長的問題嗎?若是為了貪圖安全連任卻一無作為,理當離 開校長職務,讓有擔當的人來當校長,中小學校長協會怎麼還好意思上街抗議?
五、淘汰不適任教師是誰的責任?
「新410」指控,中小學校園有許多「不適任教師」,並批評「師師相護」是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的關鍵,這樣的說法完全不是事實。
正解:教 師組織一向支持依法處理不適任教師,事實上,過去多年教師法的修法,已補強了性侵性騷的處置。依現行規定,「校園狼師」、「嚴重體罰學生的老師」、「知悉 校園性侵害事件而未通報者」、甚至是「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的教師,根本都無法留在校園任教。
必須提醒的,在整個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中,扮演最為重要角色的,沒有別人,正是此次共同發起抗議行動的中小學校長。依目前規定,校長如發現或接獲教師 有不適任情事之投訴,必須組成調查小組主動查證,並應召集教師評審委員會且擔任主席,只要校長願意積極面對,斷無不適任教師難以處理的可能。關於不適任教 師,校長們既無力處理,也不願意強化自身的處理能力,卻選擇走上街頭跟著抗議,這樣的校長恐怕才是真正必須退場的不適任校長。
六、教評會需要引進「社會公正人士」嗎?
「新410」要求,必須降低專任教師在教評會中的比例,並引進「社會公正人士」,以避免「師師相護」,這樣的主張不僅違背教育專業,也不會加快「不適任教師」的處理速度。
正解:事實上,單一類別委員居多數並非學校教評會獨有,而是專業人員委員會的共同設計,例如,「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則均具有法務背景,「教評會」做為一個審議教師聘任事宜的專業委員會,沒有必要調整成員組成。
如 果不適任教師的處理還是不為社會滿意,顯然不是出在法制面,不是出在「教評會」、「申評會」的成員組成比例,而是在執行面出了問題,要使「不適任教師」之 處理更有效率,不是去修改「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教師申訴委員會」的成員組成,而是從根本上提升前揭委員會委員的相關專業素養與 議事能力。
七、教師評鑑真的可以提升教育品質?
「新410行動」要求實施與考績掛勾的評鑑,以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然而,這樣的說法其實非常危險。
正解:過 去幾年,教師評鑑被宣傳成可以有效提升教育品質的良藥,實則,以國內的「高教評鑑」、「中小學校務評鑑」,以及目前試辦中的「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已然造成「重蒐集資料、輕教學活動」、「形式主義」、「造假成風」、「影響正常教學」等惡劣影響,不客氣地說,整套教育評鑑制度,除了圖利掌握評鑑發言權 的學閥外,要說對學校教育有什麼貢獻,就是讓各級學校教師疲於奔命罷了。
迄今為止,支持教師評鑑的一方,既提不出教師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的確切事證,對教師評鑑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未提出足夠專業的澄清,試問,如果教師評鑑帶來的不是教育品質的提升,而是勞民傷財、干擾正常教學,為什麼還要推動教師評鑑入法?
為了孩子,親師必須合作
台灣的教育確實需要精進,教師比家長更希望提升教育品質,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不時聲稱是教師教育夥伴的校長協會與家長團體,不去批評為害重大的錯誤教育政策,不去要求增加教育經費,卻將教改究責的對象,不成比例的指向教師。
發起「新410行動」的校長協會,究竟代表了多少校長?校長們看過這些詆毀教師的文宣嗎?能接受教師被這樣污衊嗎?發起「新410行動」的家長團體,究竟又代表了多少家長?全國廣大支持親師合作、親師互信的家長,能接受這些特定家長代表你們嗎?
為了孩子,為了台灣的教育,全教總沉痛的呼籲:教育政策不能跟瞎起鬨,請支持教育品質的校長、家長、教師,一起抗議教育專業被踐踏,親師互信被撕裂,並以更多的反省與行動提升教育專業,推動親師合作,因為這是我們對孩子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