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發文有關教師請假規則及函請教育部卓處惠復
(中小學教師可否於學期中出國)
1、中小學教師能否於學期中請假出國?
2、是否一定得是「特殊事由」學期中才能請假出國?
3、如果教師請假規則並未明定,教育局(處)可以直接將給假範圍予以限縮嗎?
4、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給假者為校長。教育局(處)能否直接剝奪校長的給假權呢?
若以「教師權益」來看這個問題,那就真的是將問題窄化了。
這個問題其實反映出過去代代相傳的迷思,
也反映出我國法治教育的不足以及需加強的地方。
更讓我們理解,所謂的法治教育,應該是培養人民建立看法律規章的觀念,而不是以代代相傳的方式傳遞與可能與法律相違背的觀念。
相關公文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