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4年2月6日
師資供需問題不能炒作
今日聯合報報導,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有學校連招二十次找不到代課教師,但因不肯透露校名,也就無法追查其真偽或真正原因。本會基於專業,發表以下說明:
立院主張教師在課稅後減少授課,以增加備課為原則
立法院當年同意將課稅後部份金額用於減課,曾特別著重在以增加備課時間為原則,換句話說,減出來的課以另行聘任適當人員上課比較恰當,教育部100年對此所訂要點,也以聘任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但考量若一次完全聘任專任教師可能會有「今年聘進、明年超額」的問題,因此要以動態處理~~一方面順應少子化減班減師,縣市已得到人事費的節省,一方面將所節省的人事費拿出一部份結合教育部所給的鐘點費,就可以回補員額,以免師資代謝陷入無缺可考的狀態。
代課教師報酬太低,形同壓榨,終於引來反作用
代理代課教師比例不斷高攀,其實是在教師課稅前就有的現象,根據監察院前年糾正教育部的內容指出,96到100學年度(100年10月),5個學年度就增加60%,而教師課稅是從101年的所得才算,所以監察院所指出的現象,根本是來自教育界當年初嚐非典型雇用的結果--民國90年代地方政府的主計財政單位發現:聘用代課教師來取代原應聘用正職教師,人事費可以省好大,便食髓知味,抓著少子化可能減班減師的理由,把控管缺額過度操作,連五六年後可能的減班都先設想在內,這導致縣市教育人事費佔經費決算,在十年之間(90年到100年)下降許多,數字會說話,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資料(如附件),新竹市下降10.3%(68.4→58.1),彰化縣下降14.2%(75.3→61.1),台北市下降9.8%(66.5→56.7),只要反向拉回1到3%,就會不一樣!現在終於遭到市場法則反撲。教育界應該集體反省的是:為何要控管缺額、濫用代課?為何要貶抑代課報酬?
逐年回補全職教師才是三贏
全教會一貫主張:優先以教師課稅後的減課來合併成新的師資員額需求(每20節到18節為一個國小或國中教師員額) 100年9月即建議每年至少國小1500名,國中至少600名)讓教師的新陳代謝順暢,讓師生關係穩定,讓現職教師以增加備課時間為優先,必要時才兼課,這可以是三贏,過渡期當然會有部份代理及兼課,一切維持動態平衡。然而兩年來竟以「縣市賴著想聘代課教師、學校無法以這樣的報酬找到代課教師、教育行政想強迫現職教師兼課」的三輸,我們不反對現職教師有部分兼課,而部份兼課從來就是國內外各級學校的常態,但本案演變至今,我國教育行政能力令人不敢恭維。
任何教育團體要針砭教育問題都是好事,但不要弄錯方向,尤其此案事關教育人事費不當節省,如果弄錯解決方向,更令人啟疑是否在護航「強省人事費」的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