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南嬿 撰
最近,校園又出現霸凌案件,案發地點是新北市某國中廁所。
整件事情之所以爆發,是因為旁觀者將霸凌過程錄下,並將影片上傳網路,在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
據報導,案件發生後,學校除了完成通報外,也聯絡雙方家長,並對相關學生實施輔導管教措施(註1)。
針對此案,我想問的是,所謂的「相關學生」指的是誰?旁觀者的教育有沒有提出來檢討?
在我國,只要一出現霸凌案,大部份的處理重點都會放在加害人和被害人身上,卻甚少關注旁觀者在霸凌防制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就實務面觀之,若於防制霸凌政策中,多強化旁觀者的功能,能發揮很強大的預防效果。
一般來說,在霸凌案件發生時,若有旁觀者,他們所扮演的角色可分為四類:局外人、捍衛者、增強者和參與者。而在這四類人中,只有捍衛者有防制霸凌的功能,其他三類都會導致霸凌局勢惡化。(註2)
也就是說,如果旁觀者大部份是捍衛者,只要有旁觀者在的場合,霸凌就不容易發生,因為,有的旁觀者會直接制止,有的旁觀者則會馬上通知老師或其他大人介入。總之,若在場的旁觀者的角色為捍衛者,只要佔人數優勢,霸凌可以得到有效防治。
可惜的是,從此案相關報導可以看出,在整個霸凌案件中,旁觀者不是局外人,就是增強者。舉例來說:在旁鼓譟的、拿手機錄影的(不是為了蒐證),都是霸凌的增強者。只是不知道這些旁觀者是霸凌者的同夥,還是路過湊熱鬧的?
簡言之,如果教育部真的想做好校園霸凌防治,應該要強化旁觀者的角色。
一、人是社會性動物,就算是一個慣於霸凌別人的人,一旦進入群體,自己本身的個性也會被群體削弱。如果旁觀者多為捍衛者的話,反霸凌的態度與行為在群體中能獲得較多好處。當霸凌者想加害別人,也要評估他的行為是否被佔團體多數的旁觀者所接受。因此,為了能在團體中存活,不被孤立,想霸凌別人者也得控制好自己的行為。
二、人有歸屬感的需求,會想在團體中得到安全感,而這種需求,會讓人壓倒自我,失去獨立性、主動性及個體特性。因此,若霸凌者想在團體中得到歸屬感、安全感,就得削弱自己想霸凌別人的念頭。
三、旁觀者之所以能在霸凌防制中扮演關鍵角色,因為旁觀者是防制霸凌政策中人數最多的,也就是說,旁觀者才是形成團體的主要族群。因此,只要落實防制霸凌的旁觀者教育,就能形塑防制霸凌的氛圍和文化。(註3)
長期以來,教育部在防制霸凌方面,往往過於著重在通報、加害人的管教和受害者的輔導。事實上,前面這三項作為,都是霸凌發生後的作為,對於「預防」的效果極為有限;更重要的是,這三項作為的出現,意味著已有人受到傷害。
為了讓孩子得到更好的保護,擁有更安全的學習環境,教育部應重新思考防制霸凌的政策重點。若能落實校園內的旁觀者教育,讓霸凌得到有效的預防,相關的通報、輔導、管教政策就可以備而不用。若繼續忽視旁觀者教育,恐怕再嚴格的通報機制,再多的輔導管教人力,也無法應付日益惡化的校園霸凌。
註1:
註2:
Bystanders are Essential to Bullying Prevention and Intervention
註3:
相關理論基礎摘自《我們為何從眾,何時又不?:從經齊學、社會心理學、神經科學、演化生物學、行為生態學等角度剖析群聚與反群聚行為》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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