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教育局:增「特色專長、行政專長」介聘】
【教育部:違反教師介聘辦法!】
【楊文科縣長:硬幹!】
【全教產:「落漆」的五星級縣長把中央法規當塑膠?】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會員反應「代理教師全年聘用」政策慢半拍的「五星級縣長最佳進步獎」新竹縣楊文科縣長又落漆了!
2月9日教育部函文(註1)明白指出新竹縣教育局不得牴觸教育部的介聘辦法,但是新竹縣楊文科縣長不理會,直接於2月17日發文各校:「特色專長」和「行政專長」即日生效。(註2)
由於「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1條第5項已明定教師介聘之類別,教育部2月9日函文也明白指出教師介聘之科、類別之限制,楊文科縣長明知故犯?
有關行政專長(主任介聘)部份,過去屏東縣、彰化縣及高雄市已因相同作法遭監察院及教育部糾正,新竹縣政府卻於介聘辦法第12條第1項中的「其他事項」,將主任介聘夾帶於積分表中,且在100分中佔50分(註3),高達總分的一半。教育部2月9日函文已明白指出,積分項目中的「其他事項」為補充項目,其比重不應高於其他明定項目所定積分。楊文科縣長明知故犯,把中央介聘法規及教育部函文當塑膠?!
請問「五星級縣長最佳進步獎」的楊文科縣長: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可以作為孩子的表率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可以落實孩子的法治教育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與您「重文教」的名聲相配嗎?
新竹縣如此違法亂紀不會造成「五星級縣長最佳退步獎」嗎?
目前,在全國22個縣市中,沒有一個縣市設違法的「學校特色專長介聘」,更沒有一個縣市在積分表中,以「其他事項」之名,行「主任介聘」之實。這些既無「主任介聘」也無「學校特色專長介聘」的縣市,他們的教育一樣辦得十分出色,由此可知,上述這兩項違法作為根本不構成學校辦教育良莠的重點。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楊文科縣長回頭是岸,速速導正新竹縣違法亂紀之不當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並成為法治教育的領頭羊,落實新竹縣的法治教育,維護教師的介聘權益。
註1: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120008171號函
註2:新竹縣政府府授教學字第1129550060號函
註3:新竹縣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修正會議研商記錄,業務報告第5點:本縣112年縣內國中小教師介聘擬以有主任儲訓資格者列為一項積分項目,例如採計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