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Q&A》
Q、可能讓老師工作不保的性平法規有哪些?
A、可能讓老師工作不保的性平法規為性別三法,它們分別為:
1、性別平等工作法:簡稱「性工法」,處理職場性騷擾,如:師對師。
2、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處理教育職場上,其中一方為學生身份的性平案件,如:師對生、生對師、生對生。
3、性騷擾防治法:處理性工法和性平法所沒有涵蓋的內容。
在這三部法典裡,性工法和性平法沒有追溯期,性騷擾防治法的追溯期為一年。
若校園發生職場性騷擾(如:師對師),處理窗口為人事單位,不過,人事單位可以委託目前在校園內運作較佳的性平會協助處理此類案件,在性平會處理事實認定和懲處建議完畢後,回到人事單位續行程序。
若校園發生的是生對生或生對師的校園性騷擾,在性平會處理完畢後,學務處進行後續行政處理。
最後,有關於性別三法裡面的「師」,並非單指學校老師,而是學校所有的教職員,並包括學校的廚工、警衛、教練,甚至義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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