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109年09月24日以竹教師會字第1090000029號文,函知新竹縣各級公立學校、公立幼兒園「社團法人新竹縣教師會公益救助金設置及管理辦法」,隨函附上「新竹縣教師會公益救助金學校用與會員用申請表」各乙份。
很快地,陸續有關心的夥伴來電或來信詢問;本會辦公室於十月一日接獲精華國中林組長在109.09.29寄出的申請書與相關附件資料。
在中秋連假結束後,本會隨即與林組長聯繫,並於109.10.06前往學校了解。
為求能夠及時、有效幫助到學生的需求,本會理事會通過於兩週內若無召開會議期間,授權由常務理事會及時審議。
該案,常務理事會於109.10.06傍晚決議,核給金額:五萬元。
109.10.07把本案告知善心人士並詢問送達方式,窗口於當日傍晚回覆「委請教師會權當專人致贈」並告知將於下週將現金送至會辦。
本會在昨日109.10.12(一)中午收到該筆善款,隨即聯絡林組長將於今日到學校處理致贈手續,因考量不影響家長的工作,先由學校代收,再由導師家訪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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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會於109.10.07亦收到福興國小宋組長寄來的申請文件資料,發現與精華國中申請案是同一戶,立即去電告知合併處理。
二、善款捐助人士非常低調,不過,本會仍在致贈的紅包袋與收據上
書明善款來處。
三、非常感謝精華國中、福興國小夥伴協助該項事務,讓有需要的學生能夠獲得幫助、安心就學。
四、本次的致贈過程中,我們觀察到、也體會到劉淑瑜校長身體力行地帶領著精華國中夥伴們給予學生的關懷與用心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