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大補帖》
在「什麼是退休金(1)」裡,我們解說退休金的定義及第一個性質--延遲給付的薪資。
今天讓我們來看看退休金的另外兩個性質--儲蓄和保險。
為什麼退休金是儲蓄呢?
首先,讓我們回到歷史的源頭。
在退休金剛開始成立時,起初完全由雇主負擔(延遲給付的薪資),後來,由於雇主
覺得負擔太重,想卸除這個責任,於是成立退休計劃,要求計劃成員和雇主定期同時繳費到
一個大水庫--基金--裡,由專人管理並投資,讓退休金資產不僅能追得上通貨膨,還能不斷
增加。一般來說,會設定長期目標,有的預設真實收益率4%~5%(扣除通膨),有的預
設名義收益率7~8%(未扣除通膨)。
所以,退休金是受雇者的儲蓄。不過,由於雇主也有負擔此儲蓄的部份,而且,在計劃
成員未達到一定工作年限或年齡前,是不能夠領取的,所以,它仍具有「延遲給付薪資」的
性質。
為什麼退休金是保險呢?
如果人的一生是確定的,可以預知自己何時會生病、發生意外、何時死亡,也許,養
老規劃就會容易得多。
但是,真實世界並非如此。
如果我們只單純靠儲蓄來養老,長壽就會變成一種風險。舉例來說,如果我們的儲蓄只
足夠我們支應20年的退休生活,那麼,若我們不幸居然活到第21年、22年…該怎麼辦呢?是
要面對下流老人的生活?還是在退休生活的一開始,就降低整個生活水平,以期能讓自己的
儲蓄能夠撐得久一點?
上述這兩種方式,都可能導致老年生活陷於貧苦,因此,我們需要一個避免自己成為下
流老人的工具--年金。
最近,國內常常有人爭論「『退休金』是否為『年金』?」。有人持的理由是,「退休
金(pension)」不是「年金(annuity)」因為退休金不是社會福利。
事實上,這個論點只對了一半。
「退休金(pension)」的確不是「年金(annuity)」,但是,「年金」也不是社會福
利,它是指將退休金支付到死亡的一項安排。因此,「年金」指的是,將一個人工作期間內
的退休儲蓄,在退休後轉換為直到死亡的定期支付。所謂的「定期」,可以是月、季、半年
或年…等;所以,當我們被詢問要領「月退」還是「一次退」的時候,其實是被詢問是否要將
自己的退休金「年金化」。
由於這種定期支付直到死亡的模式,可以對抗長壽及退休後收入不確定的風險,所以,
年金化(定期支付直到死亡)的退休金是一種保險--對抗長壽風險的保險。
從上述的定義可以得知,一次領取而且沒做任何年金化處理的退休金,並不具備保險的
性質,只有年金化的退休金,才具備保險的性質。
就理論面來說,公保優存和勞保年金也是將退休儲蓄年金化的退休金。只是「公保、勞
保」屬於第一支柱(社會保險)退休金,「退撫、勞退」屬於第二支柱退休金,也就是職
業退休金。
從退休金的三個性質可以知道,不管是完全由雇主負擔的恩給制退休金,或是雇主和受
雇者共同負擔的儲金制退休金,退休金都是工作待遇的一部份。
1949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大陸鋼鐵(inland steel)案的裁決中,就裁定退休金收入是工
資的一種補償,算是工作待遇的一環,所以,美國工會有權代表受雇者與雇主就退休金收入
進行協商。
總之,退休金並非從天上掉下來的錢,也不是閒閒不用做事就可以領到的錢。它是一個
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到退休時才能領到的薪資、儲蓄和保險。政府拿軍公教辛苦一輩
子,付出青春和勞動力才獲得的工作所得,和社會新鮮人的所得相比較,還以此對軍公教丟
泥巴,將軍公教辛苦工作一輩子才能領到的薪資、儲蓄和保險,污名化為不公不義的收入,
破壞世代和諧,不僅不當,而且不道德(請參閱行政院所製作的「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
」的文宣及國教署轉發之公文)。
參考資料:
Gordon L. Clark, Pension fund capitalism.
Nicholas Barr & Peter Diamond, Pension reform: a short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