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末代恩給制
民國83、84年起任教職者何辜?竟慘被政府違約背信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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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鄭穎聰
教師的退休給付,包含了公保和退撫。其中,退撫於85年2月1日起,由原本教師不用繳費的恩給制,改為教師需提撥的儲金制。
過去在恩給制時代,教師的退休所得,是由政府編預算支應,老師在職時完全不用繳,退休後給予「恩給制年資15年內每年本俸5趴,第16年起每年1趴」的給付,也就是大學畢教30年退休後,每月可領六萬四。
85年2月1日以後,退撫由恩給制改為儲金制,老師在職時要交退休準備金,退休後給予儲金制年資每年本俸4趴的給付,相當於學士教了30年,退休後月領五萬六。
其中,師大師院83、84級的教師,進入職場時是恩給制,在職不用繳,退休後原本有「恩給制年資15年內每年本俸5趴,第16年起每年1趴」的退休給付,沒想到教了半年、一年後,竟風雲變色,不但開始每月必須提撥,退休給付也從原本5趴,改為4趴。
從原本不用繳,退休後月領六萬四,變成每個月要繳退休準備金,退休後只能月領五萬六。對於在恩給制時期進入職場的老師來說,豈不是政府毀約背信、片面降低退休給付?因此為了降低有舊制年資老師的損失,於是有了「退休補償金」的設置,也就是政府的違約金。
以83級老師為例,「退休補償金」大學畢業約有65萬元、碩士畢業有67萬元。
84級的老師就更慘了,雖然也是於恩給制時期開始執教鞭,但僅半年就跨入儲金制,恩給制年資不滿一年,完全沒有「退休補償金」。
如今106年,政府又要再次年金改革。83、84級老師,竟然要面臨政府第二次更改他的退休給付。
新的年金改革方案,規劃111年是80制,112年是81制,113年卻是83制。於是82級的老師,在111年時年齡51歲任教29年剛好符合80制可以退休。但是83級老師,在112年時年齡51歲任教29年,基數只達80,113年基數也只達82,怎麼樣追也追不上退休門檻,最後只好在民國121年60歲時才能退休。83級只差82級晚入行一年,卻要整整慢十年才能退休。
而退休後所得,則要納入所得替代率的規範。在職時的提撥,也要多繳。
至於「退休補償金」,在年金改革新法實施後一年就取消,換言之,83級老師原本政府答應彌補其損失的「退休補償金」65萬或67萬,就這樣被政府A掉了。
因此,83跟84級,堪稱史上最倒楣的兩屆。83級被騙入行一年,84級被騙進來半年後,政府就毀約,改恩給制為儲金制。而在教了二十幾年,眼看再過兩三年就可以退休,沒想到政府又再次毀約,這回要叫你教到60歲,退休後給付也比恩給制時為少,連法定的「退休補償金」,政府也要剝奪掉。
我們要呼籲,既然政府說要進行溫和、漸進的改革,那就取消一年提高兩個基數的規劃吧。就算退休年齡門檻要提升,也應逐年增加「一個基數」,至少讓依現制再過幾年就可以退休者,不用教到六十歲才能退休。尤其是83、84級末代恩給制的老師,可以不要衰成那樣嗎?